我写的是表扬,你却要投诉?——一个媒体人的憋屈

我写的是表扬,你却要投诉?——一个媒体人的憋屈

一、这篇报道,写的到底是什么?

2025年10月16日,中国记录通讯社发布了一篇题为《爱心 为老人们的幸福生活加码——内蒙古善景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慰问大什字移民群众记事》的报道。

报道中有一段文字:

2021年,卓资山镇少代沟自然村籍的双胞胎姐妹田雅婷、田逸婷,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被上海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录取后,入学资金困难,善景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慷慨解囊,为她们捐款两万元,解决了燃眉之急。

这段文字写的什么?

写的是她们以优异成绩考入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——这是骄傲!

写的是她们自强不息、克服困难——这是励志!

写的是企业伸出援手、慷慨解囊——这是善行!

请问,这里面哪里有贬损?哪里有负面?哪里有伤害?

我写的明明是表扬,是肯定,是赞扬!

二、你们送了锦旗,签了名字——现在却说侵犯隐私?

投诉人声称,报道未经她们同意,公开了姓名、学校、家庭状况等敏感信息,侵犯了隐私权。

但是——你们送了锦旗!

2021年,企业为她们捐款两万元后,田雅婷、田逸婷亲自给善景源公司送了一面锦旗。

锦旗上写的是什么?

“捐助一个梦想,播种一片希望”

锦旗的落款写的是什么?

“田雅婷、田逸婷”

请问:

  1. 送锦旗的时候,你们为什么要签上自己的真名?
  2. 送锦旗的时候,你们有没有想过”隐私保护”?
  3. 送锦旗的时候,你们有没有要求”匿名处理”?
  4. 送锦旗的时候,你们有没有预期这面锦旗会被公开表扬?

没有!

你们送锦旗的时候,非常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!你们署名的时候,非常愿意让企业公开表扬!你们接受捐赠的时候,非常愿意让公众知道这件事!

为什么现在,企业写了一篇表扬你们的文章,你们却反过来说”侵犯隐私”?

难道锦旗上的签名,也是假的?

难道当初送锦旗的时候,你们是被强迫的?

难道权利是可以这样随意反悔的?

让我说得更直接一点:

我估计是姊妹两上大学了,翅膀硬了,不让人们知道她们家当时的困难!

要知道,她们家当时连两千块钱也拿不出来!是善景源公司救了她们的急!是企业给了她们两万元,让她们能顺利上大学!当初送锦旗的时候,她们很感恩,很感谢。企业帮助她们的时候,她们很感激,很珍惜。

现在呢?

现在她们上了大学,”翅膀硬了”,就不愿意让人们知道她们曾经的困难?就不愿意让人们知道她们曾经受到的帮助?就不愿意让人们知道她们是”贫困户”?

这叫什么?

这叫——得了便宜还卖乖!

这叫——恩将仇报!

这叫——忘恩负义!

企业帮了忙,现在反而被投诉?当初感恩戴德送锦旗,现在反过来要起诉?是不是”翅膀硬了”就忘了当初的困难?是不是”上大学了”就觉得”丢脸”了?

如果连”曾经贫困”都不能公开,那”奋斗精神”怎么传播?如果连”接受帮助”都不能报道,那”感恩文化”怎么传承?如果连”事实真相”都不能陈述,那”媒体价值”在哪里?

三、公开”贫困但奋斗”的事实,不是侵权,是正能量!

投诉人声称,公开了她们的姓名、学校、家庭状况等敏感信息,侵犯了隐私权。

但是——

在扶贫报道、公益宣传中,公开受助者的个人信息(包括姓名、家庭经济状况),是常见的做法。

为什么?

因为这样的报道,传递的是什么?

是——贫困家庭的困难是——自强不息的努力是——考上名牌大学的骄傲是——社会各界的帮助是——感恩文化的传承

这些信息,公开了会影响她们什么?

会让她们丢脸吗?不会!会让她们受损吗?不会!会让她们被歧视吗?不会!

恰恰相反——

这是她们的骄傲!这是她们的荣誉!这是她们的励志故事

试问:刘强东会因为媒体报道”全村人资助他上大学”而起诉媒体吗?

不会!

因为这是事实!这是正能量!这是励志故事!

为什么那么多成功者,都不会因为媒体披露他们曾经的困难而起诉?

因为他们知道——这不是隐私,这是光荣!

因为媒体记录的不是他们的”贫困”,而是他们的”奋斗”!不是他们的”困难”,而是他们的”成绩”!再看政府网站——

贫困户的受助金额、姓名、所属村组,都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。

如果按照投诉人的逻辑——

这些贫困户都可以起诉政府侵犯隐私?

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都是违法的?

显然不是!

因为这些信息的公开,不是为了”侵犯隐私”,而是为了:

  • 公开透明
  • 接受监督
  • 传递正能量
  • 激励更多的人

媒体报道受助学生的姓名、学校、困难情况,同样如此!

这不是侵权,是正能量!

四、投诉来了:威胁、举报、起诉——但不沟通

2026年3月5日,投诉来了。

不是沟通,不是协商,不是说明,而是——

“若贵方在收到本正式通知后仍不履行删除义务,根据法律规定,贵方将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,届时,本人将向网信办、通信管理局等行政部门进行实名举报,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。”

威胁网信办举报,威胁通信管理局,威胁法院起诉。

但是——投诉前,你们联系过我们吗?

没有!

没有打电话!没有发微信!没有联系通讯社!什么沟通都没有!

直接投诉!直接威胁!直接要求下架!

你们连一句”请修改”都没说过!你们连一次”协商”都没有尝试过!你们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!

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”维护权利”?

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”尊重隐私”?

如果你们真的在意隐私,为什么不先联系我们?如果你们真的认为侵权,为什么不先让我们改改?为什么一上来就是投诉?就是威胁?你们的权利,就是用来当武器的吗?

五、平台:你为什么要下架?

3月6日,仅仅投诉一天后,百度百家号就把文章下架了。

为什么?

因为投诉人威胁了”向网信办、通信管理局实名举报”。

平台怕了?平台想息事宁人?平台不想担责任?

所以就把一篇正能量的文章,下架了?

请问:

  1. 下架前,你们通知过作者吗?
  2. 下架前,你们给过修改机会吗?
  3. 下架前,你们核实过事实吗?
  4. 下架前,你们给过申诉渠道吗?

什么都没有!

一刀切!懒政!

你们连一句”请核实”都没说过!你们连一次”沟通”都没有尝试过!你们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过!

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”平台治理”?

这就是你们所谓的”生态维护”?

文章是2025年10月16日发布的,过了将近5个月,突然就因为一个投诉,平台直接下架。

这是什么逻辑?

这是什么标准?

这是什么担当?

六、我作为一个媒体人,什么场面没见过?

我作为媒体人,收到过多少律师函,见过多少投诉函?

包括阿里巴巴这样的企业,也发过律师函要求撤稿。

我们理了吗?没理!

为什么?

因为新闻是自由的,报道是公正的,事实是客观的。

不是你发个律师函,发个威胁函,媒体就要删稿、撤稿、改稿。

媒体人,有媒体人的尊严。新闻,有新闻的底线。九、但这次,不一样

阿里巴巴发律师函,是商业纠纷,是企业维权。

这一次,是一个学生,投诉一篇表扬她的报道。

这不荒谬吗?

我表扬你,你觉得侵犯隐私?我肯定你的成绩,你觉得被冒犯?我记录企业对你的帮助,你觉得受到了伤害?如果连表扬都不能写,那媒体还能写什么?

八、我写的就是表扬,怎么了?

回到那段被投诉的文字:

“2021年,卓资山镇少代沟自然村籍的双胞胎姐妹田雅婷、田逸婷,以优异的学习成绩被上海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录取后,入学资金困难,善景源农牧业有限公司慷慨解囊,为她们捐款两万元,解决了燃眉之急。”

我就是要写她们的名字——因为这是真实的人物,真实的故事。我就是要写她们考上了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——因为这是骄傲的成绩,值得肯定。我就是要写她们入学资金困难、企业捐款两万元——因为这是真实的困难,真实的帮助。

我写的,是事实,是正能量,是公益,是表扬!

如果这都要投诉,都要威胁,都要举报——

那媒体以后怎么写?

写”某学生”?”某高校”?”某企业”?

然后公众一看——这故事是真的还是编的?这捐赠是真是假?

如果连真实的姓名、真实的学校、真实的故事都不能写,那媒体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?

十、我就是有气

是的,我就是有气。

我写的是表扬,你却要投诉。我弘扬的是正能量,你却要举报。我记录的是公益善行,你却要起诉。

这口气,我咽不下去!

我连阿里的律师函都不怕,还怕你一个学生的投诉?

媒体人,是有尊严的。新闻,是有底线的。正能量,是不能被随便污名化的。我写的,是事实,是表扬,是正能量!

你投诉你的,我写我的!

本信息由:【新青年编辑部© 】编辑发布 引用请注明出处: https://www.newyouth.org.cn/jianjie/2026/03/09/archives/211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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